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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生小孩需办手续全攻略

[2008-08-17 11:52] 作者: 佚名 录入: xiaolianju 进入论坛/博客
导读: 计划生育办从一个管理的职能向着服务社区的职能转变。有计划生育小孩的育龄夫妇,不妨先到计生办咨询、寻求帮助。本文将介绍在广州生小孩需办手续全攻略。

  计划生育办从一个管理的职能向着服务社区的职能转变。有计划生育小孩的育龄夫妇,不妨先到计生办咨询、寻求帮助。如果从总的流程来看,一个婴儿的合法身份,将经历四道程序,在出生之前,育龄夫妇领取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》,取得合法生育的资格,再到怀孕后在户籍所在地登记、生产婴儿,然后为新生婴儿的入户手续,而父母则可以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,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政策。

  1.怀孕前:先领取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》

  广东省实施的新的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》管理制度规定,已婚育龄妇女均必须按规定办理领取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》。按《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》规定,《服务证》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办理,是持证人生育情况的证明,也是生育前进行孕检、生产的有关凭证。因此,即使是生育之前,尽早办理《服务证》也是有必要的。

  按规定,办理《服务证》范畴是已婚的育龄妇女。办证的程序并不复杂。首先,办证时必须先在双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盖章开办《婚育状况证明》,此证明是办理《服务证》的必备条件。

  《婚育状况证明》办好之后,可携带该证明和以下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办证,具体包括:夫妻双方户口本、身份证以及结婚证,女方小一寸照片一张。到居委会办证时,先填写《领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》,交验各种证件,如果是新婚夫妇,还必须交验新婚听课证和函授答卷,如果是再婚夫妇,同样必须交验离婚证、离婚调解书以及判决书等。

  2.怀孕后:凭《服务证》在户籍所在地登记

  领取了《服务证》,符合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规定条例》中的规定,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妇,还必须在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的这段时间里,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手续。

  具体程序如下:持《服务证》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办理登记手续,发证机构经过核实登记人婚育状况后,确定其符合生育规定的,应即时在其《服务证》上按有关规定如实填写登记,加盖公章。并将《服务证》发还给登记人。而育龄夫妇就可以凭此《服务证》到医院检育、生育。

  误区解答:据介绍,自从去年广东省实施新的《服务证》及其管理制度后,有居民误以为,从此生孩子就是个人“私事”了。但事实上,这是一种误解。在实施新的管理办法后,虽然已办理《服务证》的育龄妇女在第一孩生育时,省去了原来在怀孕之前必须申请生育指标的前期手续,但还必须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持《服务证》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办理登记手续。也就是说,在第一孩生育的程序上,将原来孕前审批的制度,改为孕期登记制度。但必要的登记是必不可少的。

  3.孩子出生后:必须办理出生申报入户

  孩子出生后,还必须办理申报入户程序,新生的小宝宝才能获得合法居民的身份。按规定,在1998年7月22日后出生的新生儿,可以随父亲或母亲的户籍地入户。

  在广州入户的新生儿的父母须符合以下条件:第一:父、母亲是本市居民,或者母亲是本市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婚后所生的婴儿;第二:父亲是本市居民,母亲户口在外地,婚后于1998年7月22日以后符合计划生育所生的婴儿。

  出生登记的申办程序也很简单,只须出示以下证明材料即可:《生育证》(或符合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);《出生医学证明》;父母的结婚证;父母户口本(母亲是军人的出具军官证)。符合条件需办理婴儿入户登记的,在备齐上述证明材料后,可到其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登记入户手续,随到随办。新生的小宝宝就这样融入了这个大社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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